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促进我区特殊教育全面发展,提升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率,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就 2024年特殊儿童少年预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置形式
1.各类轻度障碍、中度障碍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 随班就读接受融合教育。
2. 重度障碍和部分不能适应随班就读的中度障碍特殊儿童少年可申请就读舟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或申请沈家门四小特教班就读。
3.视力障碍的特殊儿童,委托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培养。
4.极重度障碍和部分不能适合到学校学习的特殊儿童少年采用送教上门的安置方式。
二、招生对象
具有普陀户籍的6-18周岁持残疾证特殊儿童少年。
1.义教一年级新生:2016年9月1日至 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持证适龄儿童。
2.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年龄在 8—18周岁之间的持证少年儿童,根据年龄及能力情况安排至舟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相应学段的班级入学。
3.职高一年级新生: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至日出生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持证少年,安排至舟山市特殊教育学校职高班就读。
三、招生办法
特殊儿童少年招生分为排查摸底、报名登记、入学评估和 统筹安置四个阶段。
1.排查摸底:以各中小学(幼儿园)为单位落实专人,全面排查摸清学区内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对象及障碍情况,向家长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将摸底情况和相关信息反馈王老师,联系电话:773170。
2.报名登记: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于2024年4月15日-26日工作时间,携带户口簿、残疾证到沈家门四小特教点报名登记;填写《舟山市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个人登记表》(附件1)。
3.入学评估:市、 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于 5月 25日前进行入学评估(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并出具《舟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评估意见表》。
4.统筹安置: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现状、安置形式、责任范围、就学意愿和资格审查情况,对今年的招生对象进行统筹安置。
四、入学报到
1.入学舟山市特殊教育学校:6月 30日前符合安置入学的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携带户口簿(原件,户 口本首页及儿童本人页复印件)、残疾证(原件,残疾证和含有残疾类型等级页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1 张、《舟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评估意见表》等相应资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完成入学 报到。
2.入学区内普通学校或沈家门四小特教班:8月下旬由学 校具体通知入学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