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深化国企改革,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区属国企2022年财务报告、经营业绩、薪酬发放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完成区属国企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核定,下达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2023年区属重点国企综合考核半年评估,形成半年评估报告和评估反馈函。完成智慧国资系统2.0项目所有功能的开发、联调和城投集团试运行测试。完善管理制度,出台《普陀区重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舟山市普陀区国有年薪制管理企业机构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国资监管权责清单》,拟定《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舟山市普陀区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