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关于普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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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2024年8月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要求,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1日至6月3日,对普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累计可用资金为78.19亿元,支出66.7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0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8亿元,累计结余11.1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累计可用资金为13.84亿元,支出12.49亿元,累计结余1.35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核算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93亿元,支出3.55亿元,结余0.3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累计可用资金为326万元,支出279万元,累计结余4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区财政局着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力保障全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方面。

有2个乡镇预算调整未备案。

(二)预算收支管理方面。

1.房租收入未上缴国库。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分解下达。

3.旅发资金补助不规范。

4.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率低。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2.高龄老人智慧救援项目未按计划完成。

3.家禽血样补助经费支出绩效不佳。

4.送戏下乡活动管理不到位。

(四)部门预算管理方面。

1.“E网扫净”项目未按期完成。

2.帆船跳岛拉力赛报名费收入未做约定。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能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深化预算单位监督管理的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一)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一是落实乡镇提交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备案,规范基层财政预算编制、调整工作。二是房租收入上缴国库,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三是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把握项目补助环节,明确相关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健全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审核。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紧盯资金使用情况,完善相关台账资料,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部门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密切跟踪项目执行情况,切实加快专项资金执行力度。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加强内部合同管理,落实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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