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4-153944 公开日期 2024-09-09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办〔2024〕48号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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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普陀区“菜篮子”

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优化市场格局,稳定“菜篮子”商品价格,充分满足群众对“菜篮子”商品消费需求。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32号)文件精神,立足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县域统筹、部门协作,聚焦“降菜价”工作任务,加快推动“菜篮子”工程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落实政府部门责任,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动,持续加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统筹指导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菜篮子”工程保障政策。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以市场经济客观发展规律为主导,强化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为“菜篮子”稳定发展和保障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产销协作、合理供给。立足我区渔农村现状,树牢生产与流通统筹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生产能力水平,有效提高商品自给率,助力农民创收增收;同时注重加强市外产销对接,进一步促进商品流通,强化“菜篮子”商品日常价格监测及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合理统筹市外流通和市内生产配比结构,切实杜绝“卖菜难”“菜价高”问题发生。

融合发展、优化创新。充分挖掘“菜篮子”生产能力、市场体系、质量安全等方面潜能,全方位、全渠道、多维度推进生产和流通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产销对接、市场预警、应急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创新管理模式,增强数字化水平,全力打造普陀“菜篮子”工程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6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稳定有序、产销衔接顺畅、市场布局合理、供应多元丰富、品质安全可靠、价格稳定可控、管理高效精准、群众普遍满意的“菜篮子”产供销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1.统筹全区蔬菜生产。加强蔬菜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标准化、连片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提升蔬菜基地产能和地产菜保供能力。根据市场需求优化蔬菜种植品种,重点增加叶菜类蔬菜种植规模。到2026年,迭代提升发展标准蔬菜大棚、连栋蔬菜大棚、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300亩,蔬菜播种面积达2.46万亩、产量达2.88万吨,蔬菜生产自给率达5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2.加强畜禽高质量生产。到2026年,全区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700头左右,家禽出栏10万羽以上。建成省级兽药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3家,省级饲料环保化达标场3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3.提高渔业养殖规模。到2026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2.1万亩左右,鱼、贝、藻类海上养殖面积达到3600亩,养殖产量达到4.8万吨,其中大黄鱼产量突破5000吨,贻贝产量达到3900吨。大型养殖平台、大型围栏养殖等新模式取得较大突破。建设深远海大型围栏式、平台式养殖基地1—2个;新增高抗风浪网箱50个,总数达到400个;推进高标准围塘生态化改造60亩,新建数字化渔场4个以上。(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牵头,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二)优化市场体系建设。

1.聚力批发市场建设。不断加强批发市场集聚效应,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区内外生产基地直接进入批发市场交易,不断丰富“菜篮子”商品供应品类。增强国际水产城、普陀金穗批发市场的集聚扩散能力,整合市场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全力打造我区“菜篮子”商品集聚中心,不断提升商品源头采购和议价能力。根据批发市场的特点,形成以经营海水产品、蔬菜、肉类、禽蛋类等不同品类、不同品质和辐射不同区域的差异化竞争的市场格局。(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商务局、商贸集团普陀分公司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2.统筹零售市场发展。积极发挥农贸市场“菜篮子”主战场的作用,分层次一体化推进我区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加快“放心市场”和“星级市场”创建,积极探索特色化渔农村农贸市场及城区精品市场建设。到2026年,改造提升农贸市场22家以上(放心农贸市场11家,星级市场11家)。引导市场举办单位从物业管理者、摊位出让者向经营服务商、商业终端的平台服务商转变。进一步提升“菜篮子”供应店品质,结合全区农贸市场布局和人口分布,在全区合理布局约6家“菜篮子”供应店,积极推动经营转型升级,优化经营模式,增加自营比例,导入差异化商品,探索建立2家以上供应店商超模式。根据供应店需求及申请,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门店进行提升改造改建。积极探索“鱼篮子”店(点)建设,布局4家以上经营店(点)。进一步优化经营店管理模式,提升商品品质,稳定商品价格。(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商务局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3.扩大产销对接规模。积极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持续推动现有批发市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及摊位合理优化配置;鼓励区内“菜篮子”供应店、批发市场持续加强基地直采,提升市外蔬菜基地直采数量,提高蔬菜直采直发比例;探索建立全区产销对接模式,丰富产销对接名录,开展以叶菜类等蔬菜为主的订单式定向种植模式。探索建立海水产品零售市场与一级批发市场的产销对接,建立海水产品直供模式。加大需求侧引导力度,鼓励扩大联合采购体规模,发挥批发市场采购规模优势,促进产销对接良性发展。到2026年,市外蔬菜直采数量突破2500吨/年。(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4.加强物流保障能力。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充分将全区“菜篮子”商品配送与交通部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有机结合、融入其中,提升物流共享能力和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加强对接合作,提供“菜篮子”商品下乡和农渔产品进城的“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到2026年,建成1个区级共同配送中心,开通冷链运输专线2条,开通特色农渔产品运输专线2条。(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邮政公司配合)

5.不断加强网络配送能力。积极构建“网上菜场”,支持零售市场拓展网络零售渠道,促进线上交易和配送业务发展。鼓励利用社区团购、本地生活等社交网络平台创新网络零售发展模式,探索线上线下互动、门店自提与物流统配相结合的网销体系,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建设1家以上网络配送主体,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供应链等资源开展推进“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区商务局牵头,区邮政公司配合)

(三)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1.生产领域安全监管。做好本地生产蔬菜安全检测,区级每年开展定量检测100批次以上;每年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各类检测2000份以上,完成各类畜禽免疫10万头(羽)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切实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检测55批次。各类检测合格率达到98%。(区海洋经济发展局负责)

2.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快速检测能力,实现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全覆盖,提升市场自建检测室快检能力,每年食用农产品快检批次数不少于800批次,其中农残快检比例不高于70%,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处置率达100%。(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

3.推动产品质量追溯。完善产业质量追溯体系和食品安全精密智控闭环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和二维码制度,充分发挥“浙农码”码上标识、码上溯源、码上预警功能,逐步完善农产品产地、检验及流转等追溯信息,形成闭环管理。(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配合)

(四)完善调控保障体系。

1.完善市场价格调控体系。积极探索蔬菜产地直供模式,深化与优势基地的合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市场价格。执行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操控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价格公开透明。健全农贸市场诚信管理和诚信经营办法,引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建立农贸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加强“菜篮子”商品日常价格监测;建立价格信息发布、分析和预警制度,积极发挥平价供应作用。继续实行“菜篮子”直供店平价供应,确保大众商品价格低于本市和周边城市农贸市场的价格。(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菜篮子”市场保供调控应急机制,加强区级联动保障体系,完善区级“菜篮子”应急储备供应保障制度,实行区级储备管理的机制。根据市级任务清单,落实冻猪肉常态化储备不少于130吨。根据重要时间节点和天气变化情况,按需对蔬菜、海水产品等实行提前储备。建立应急储备投放单位和投放点制度,提高应急投放效率。(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商务局、普陀粮储公司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3.完善偏远海岛保供体系建设。按照“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要求,充分运用“小岛菜篮”数字化平台,常态化实施偏远海岛“菜篮子”保供工作,不断完善保供运行机制,建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合力协作的保供体系。继续丰富供应模式,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优化订单配送、流动集市、送货上门、设点销售等供应模式,不断提升商品质量、丰富商品种类。探索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打通我区“菜篮子”商品保供的“最后一米”。(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五)加快提升创新能力。

1.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打造“小岛菜篮”数字化系统,丰富完善功能模块、商家信息及客户端操作程序,推动网上下单便捷服务,开设移动端操作账户,工作人员通过平台进行接单、分拣、发包、运输、签收,实现业务流程闭环,织密全区“小岛菜篮一张网”;加强对流通环节的数据采集,探索发展深化多跨场景协同联动模式,提高商品运输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水平;完善批发市场、“菜篮子”直供店的价格采集,积极推动农贸市场的数字化价格采集,形成完整的价格监测体系。(区 “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商贸集团普陀分公司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2.打通产供销信息壁垒。探索建立产供销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缓解生产者“卖难”和消费者“买贵”之间的矛盾,创新对接模式和机制,加强生产端和消费端的有效衔接,增加需求商品的匹配度,及时发布销售和采购信息,有计划、有规模地开展生产,促进订单式采购模式,形成产业布局合理、供给顺畅、销路稳定市场格局。(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商贸集团普陀分公司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3.创新合作模式。深化“菜篮子”直供店经营模式改革。加强与市内外先进企业的合作,借助其先进经营理念和成熟管理体系,提升“菜篮子”直供店经营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助推“菜篮子”系统性重塑。加强“菜篮子”国有企业之间合作,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我区建设“菜篮子”直供店,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营合作模式。(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供销社、商贸菜篮子公司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六)不断完善政策保障。

1.出台“菜篮子”生产激励政策。加大对现代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生产设施建设的补助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和水产养殖保险,提升保险覆盖率和补助力度;加强对设施蔬菜生产的扶持力度,探索推进订单式的产销对接机制。加大生产基地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力度,提高生产积极性。(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配合)

2.精准实施“菜篮子”流通补助。发挥“菜篮子”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国有、民营社会资本参与到“菜篮子”工程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基地直采直供、“菜篮子”供应店建设、平价供应、“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数字化建设等补助力度,完善“菜篮子”的物流配送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3.完善“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合理保障“菜篮子”重点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合理设置用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对兜底性民生项目的岛际交通、国有资产租赁、场地交易服务和绿色通行保障。完善“菜篮子”财政保障机制,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菜篮子”发展需要,持续将 “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列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及时研究制定有关引导政策,积极探索资金使用新方法、新方向。(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供销社、交警支队普陀大队及各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领域“菜篮子”工程的问题与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做好“菜篮子”工作,进一步明确“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协调落实工作任务,深化推动部门联动、多跨协同,确保各项行动落实落细。

(二)加强统计监测。加强对全区“菜篮子”行业调查,在现有统计基础上增加统计范围,在生产、养殖、流通、销售、质量安全、价格等方面完善统计制度,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形成基础数据。加大对价格的监测力度和分析水平,为“菜篮子”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支撑。建立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督察检查。

(三)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和省乡村振兴考核任务,区“菜篮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菜篮子”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考核机制,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工作激励制度。要围绕项目实施关键指标,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强化责任分解,明确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加深“菜篮子”企业和从业人员对“菜篮子”稳定价格、保障供应、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认识,提高认知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群众对“菜篮子”工程的感知度,不断提升群众购物的便利度和满意度,营造全民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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