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是行政领域一部重要的法律,从1990年国务院出台《行政复议条例》,到1999年行政复议法正式颁布实施,并于2009年、2017年、2023年三次修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逐渐成为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渠道。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新法明确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功能定位,对行政复议的原则要求、管辖体制、审理程序、决定体系等均作出全新调整,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强化了行政复议便民为民举措,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机制,为行政复议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实施以来,全市行政复议局主动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公共场所、企业,把行政复议法送到人民群众手中,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首选度”有了明显提升。2024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35件,同比增加63.61%,新收复议案量达到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量的5倍,且87.29%的行政争议在复议渠道内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
市复议局、普陀区复议局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带入机关大楼,展示新复议法实施一周年成果,凸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作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