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2025年8月29日23时50分许,朱小根在本区沈家门街道菜市路口对面的滨港路防浪堤上纳凉,听到有人喊跳海,遂看见附近海水里有一女子漂浮挣扎,就立即拨打110报警,随后不顾个人安危跳下海去对该女子进行施救,将其拖拉到岸边海面上的一铁链处,后在岸上他人协助下将该名叫唐竺琪的落水女子成功救上岸。
朱小根同志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海中救人的行为,体现了社会见义勇为的正能量,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幸福普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若干规定,区政府决定,给予朱小根记嘉奖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