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XBJ24330903303130639的荷兰豆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云瑞超市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排查,怀疑是种植环节过度使用农药或未过休药期。
当事人销售多菌灵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荷兰豆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于涉案荷兰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了涉案产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进货单,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