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发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常态化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下属单位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加强对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与备案,进一步规范制定程序,确保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做好文件备案,今年我局共制定颁布规范性文件2件。二是积极处理信访投诉。坚持“民呼我为”平台投诉,按照公正、公开原则,全力为旅游者、经营者服务,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今年以来,共处理各类文旅体行业投诉278件,按期办结率100%。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常态化的日常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检查等,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59人次,检查经营场所528家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18家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23件,办结案件23件。推进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公布《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在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中,严格对照裁量基准和“首违免罚”清单,确保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依据准确,处罚适当;2024年4月起,我局实施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向13家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文书释法说理、教育规范作用。四是推进文旅企业开办增值服务“一类事”改革。认真落实海洋文化旅游产业链增值服务改革,梳理涉及文旅企业开办的高频事项7条,丰富服务维度和内容,增设审前服务、邮寄服务、帮办服务等增值化服务内容,提升文旅企业进入文旅产业链入口端服务品质,增加咨询服务、上门服务、帮办服务、普法服务等新内容,打造线上(政务网、公众号等)+线下(窗口)场景组合,变被动依申请式开展服务变主动引导支持式服务。共开展审前服务71起,邮寄服务12起,帮办服务97起,普法服务35起。五是严格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先考古,后出让”实施率100%。2024年会同资规等部门完成36个拟出让(划拨)地块是否符合无需开展考古前置工作的12种情形的核查工作;已协助上级文物部门完成19个地块的考古调查及勘探工作。
(三)开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开展《浙江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研讨;二是通过送书下乡、送戏下乡、流动博物馆、非遗培训等形式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开展宣传。三是借助“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向经营主体或个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面向文旅行业开展针对性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从业者的法律意识。
二、存在问题
2024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持续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宣传渠道需进一步拓展。二是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想和理念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和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工作思路
区文广旅体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成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利用文广旅体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大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是加强对文旅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及时受理、处理各类举报投诉。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