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六横岛-佛渡岛海缆迁建(含陆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 | 舟环普海审 〔2025〕1号 | 2025年5月9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6687208
传真:05803820628
舟环普海审〔2025〕1号六横岛-佛渡岛海缆迁建(含陆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