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5月26日,对普陀区2022年至2024年减污降碳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普陀区投入减污降碳相关财政资金17045.15万元,涉及236个具体项目。1个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验收;1个工业区入选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1个项目入选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重点培育项目。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普陀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有力推动减污降碳工作协同增效。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
1.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2.违规签订长期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小微空气站运维服务项目管理不到位。
2.1个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执行不一致。
3.未开展环保项目储备工作。
(三)减污降碳工作总体推进及体制机制方面。
2个指标未达标。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审计要求对照问题逐条梳理,落实措施,认真整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共计6个,其中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问题正有序整改中。普陀区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