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下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牵头对2025年11月1日以前街道办事处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根据各清理责任部门初步意见,经审核,无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本《通知》自印发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东港街道拟废止(失效)文件目录表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东港街道拟废止(失效)文件目录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责任科室 |
1 | 关于印发《东港街道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东街办发 〔2022〕13号 | 城建办 |
2 | 关于印发《东港街道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东街办发 〔2023〕7号 | 渔农办 |
3 | 关于印发《东港街道招标投标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东街办发 〔2023〕9号 | 经贸办 |
4 | 关于印发《2023年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东街办发 〔2023〕13号 | 城建办 |
5 | 关于公布东港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东街办发 〔2023〕31号 | 党政办 |
6 | 关于印发《东港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东街办发 〔2024〕6号 | 应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