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家门街道长地爿路125号明越台11幢2304室舟山市旭顺置业有限公司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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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普登(2026)第 0430 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普陀区不动产证明第0013373号

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舟山市旭顺置业有限公司

他项权证

330903001000GB00002F00050090

沈家门街道长地爿路125号明越台11幢2304室


公告单位:舟山市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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