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湖泥山岛东南侧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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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海域海岛管理科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海大海洋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湖泥山岛东南侧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711605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湖泥山岛东南侧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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