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舟普财综〔2025〕106 号)等规定,制定了《舟山市普陀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 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关于落实财政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助推基层治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浙财函〔2024〕148 号),各镇、街道在梳理公共服务职责事项基础上,结合区级 2026 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容,自行制定镇、街道 2026 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镇、街道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前完成 2026 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工作,并将印发文件通过浙政钉报送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联系人:综合科 汪泽昊 13868207405,预算局 夏汪阳 15305806795。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 年度)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5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