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科学有效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挥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撑作用,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决定组建普陀区区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本届专家聘期三年。现就推荐应急管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
本次专家组拟设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防汛防台抗旱、地震地质、应急救援等6个专业组。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自愿从事专家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熟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原则上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在所在专业领域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 65 周岁以下,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的相关活动。
(六)确因工作需要,条件优秀者,经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班子讨论决定,可适当放宽。
(七)已入选应急管理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舟山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专家的不再申请入选区专家库专家。
三、推荐时间与方式
(一)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二)推荐方式。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
拟推荐的专家需提供以下材料:1、《舟山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专家申报表》(见附件 )》;2、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及电子版;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5、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四、其它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工作,将专家申报表报舟山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杨莹;电话:0580-3312063;
电子邮箱:ZSptyjglj@163.com;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二号楼10层;邮编:3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