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338072317/2026-157227 公开日期 2026-03-24
发布机构 普陀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港澳办)、口岸办、区数据局) 文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及清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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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数据资源管理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承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 》(浙政发〔2026〕6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舟政发〔2026〕2号)要求,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向新向好,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建设更高水平海洋科技创新区(区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全区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1.6%。区财政预算安排1510万元。

(一)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清洁能源、海洋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组织实施5项以上区级“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企业主导比例不低于80%,每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以市场应用为导向的技术研究,对优秀科技成果给予奖励。

(二)支持海洋科创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研发平台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对取得显著成果转化效益的,给予相应补助支持。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40万元奖励;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根据引进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新建的国家、省级产业或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分别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15万元补助。

(三)推动数字新基建发展。鼓励建设船联网、立体观测网、海洋大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按实际投入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鼓励支持企业、个人进行数据开发利用,聚焦船舶修造等产业,向社会公众开放数据目录150个以上、数据量1000万以上。

(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普惠政策。根据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鼓励设立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根据建设情况给予支持。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给予支持。扩大科技创新券支持额度和补助范围,企业购买科技服务所需支付费用可用创新券抵扣,给予每家每年最高10万元创新券资助。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强化产业基金对科技领域支持,聚焦高新技术、硬核科技等重点领域,设立产业基金,强化与上级资本对接、社会资本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领域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健全投后管理与退出渠道,保障资金循环高效,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力争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类贷款余额比重达5%。

(六)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流动共享政策,实施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计划,新选聘“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等流动人才5名以上。深化“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完善“三评四定”机制,加强人才自主认定过程管理。新培养认定卓越工程师2名以上,首席质量官5名以上。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支持企业引育省级以上人才5名。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区经信局牵头)

全力推进海洋特色制造业发展,重点打造船舶与海工装备省级产业集群,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区级财政预算安排4170万元。

(七)支持新质生产力产业培育发展。支持高端装备、清洁能源、数字海洋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链标志性项目招引建设,力争全年落地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0个。聚焦特种机器人、芯片半导体、新能源储能技术等优先方向,以争创省未来产业“四库”企业(产品)为依托,按“产业创新+应用场景”融合路径,加快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力争科技、绿色、数字经济等相关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八)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改造提升船舶、水产、机械等传统产业,实施工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8项。用足用好市级面向船舶修造企业的综合性“船配超市”政策,加快船配产业发展。发挥金融工具引导作用,加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争全区银行业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保持在30亿元以上。

(九)支持企业加快数实融合。实施数字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培育壮大算力芯片、智能装备、低空经济、电子信息等数字产业。推进工业窄带物联网建设,支持企业“主动上云、深度用云”。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从“全覆盖”向“深覆盖”升级。持续完善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新增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家。

(十)支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使用AI大模型、数字孪生等技术建设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实现全要素、全流程智能化升级,按数字化投入当年度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开发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创新性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开展省级以上智能物联、信息消费、数据安全等试点示范研发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减负降本政策兑现落实,力争全年为经营主体减负6亿元以上。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分层梯度培育模式,新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围绕海洋特色产业,着力自主培育工程师队伍。保持金融要素供给充裕适配,力争新增普惠小微贷款20亿元以上,保持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维持低位。

三、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消费提能升级(区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普陀“234”特色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5%。区财政预算安排3665万元。

(十二)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加快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持续加大促消费政策支持力度。安排区级资金1500万元以上,继续推出“惠民季”等消费券发放。根据市级下达资金额度,按照1:1比例配套,拉动汽车等零售企业销售额2亿元以上。支持1家以上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推进业态融合发展,举办特色促消费活动20场以上,升级“普陀第一鲜”等消费新场景;推出“又见普陀”文化活动100场以上,举办“小岛音乐会”10场以上。丰富“海岛赛事之城”内涵,升级“普陀冬训”品牌,延长“跟着赛事去旅行”消费链条。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

(十三)深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国家明确的支持范围内重点促进优质供给、绿色生产的消费产品,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1000辆以上、家电等商品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与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入境旅游创新发展先行试点,拓宽入境旅游营销渠道。

(十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数字经济服务能力,对新设立的数字经济服务型企业按数字化投入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企业上云等数字化转型服务,对服务工业企业达到标准的最高给予20万元补助。加大力度引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新上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家以上。

(十五)支持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壮大。分类梯度培育一批服务业赛道,新增服务业规上企业50家以上,着力培育服务业省级领军企业。推动国际水产城等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支持建设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产业集聚平台。推动文化“新三样”出海,探索打造文化“新三样”出海基地,通过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支持文化企业创作“新三样”作品,试水海外市场。探索影视发展新场景,争取5部影视剧来普拍摄。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区建设(区港航分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工程,统筹推进硬件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能级提升,持续增强港口核心竞争力,力争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1.39亿吨,完成综合交通投资21亿元。区级财政预算安排5766万元。

(十六)深化一流强港建设。积极争取省部级资金支持条帚门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实新一轮航运业提升计划,支持龙头、特色航运企业发展,评选培育专精特新航运企业,持续打造油化特色船队,船舶运力新增12万载重吨。支持江海联运发展,扩大江海直达船队运力规模,投运1艘江海直达船舶,新建1艘新能源江海直达船舶。支持船舶绿色智能化发展,鼓励企业新建绿色动力船舶,有序拆解淘汰老旧船舶。

(十七)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推进公共无人机起降场建设,建成4个无人机起降场(点)及相应配套设施。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围绕航空器本体软硬件能力、低空飞行保障相关技术开展研发。推进普陀—东极、普陀—六横2条航线常态化运营,新开通普陀—登步、普陀—蚂蚁2条航线,对运营企业给予补助。

(十八)支持海事服务产业发展。支持保税船用燃料加注业务做大做强,对加注甲醇、液氨的船舶,以及拓展绿能加注业务的船燃供应商,给予一定补贴。扩大保税油船队运力规模,支持甲醇加注船舶投运。深化省级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对开展航运服务金融、保险等创新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开展船供、船修、船员培训等首单首创应用,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力争集聚区营收突破550亿元。

(十九)优化海港口岸营商环境。落实内贸货物全额免征、港口岸电奖补惠企政策。持续推广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提供高效便捷检验服务。迭代升级智慧化一站式平台,拓展煤炭、钢铁等大宗商品全链条智慧监管,提升装卸效率。

(二十)持续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农村公路5.7公里、养护28.8公里。推进客货邮提质增效,新改建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3个。继续推行老年人水上交通票价优惠政策。提升改造桃花、展茅及登步公交站,更新公交站牌20个,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96.5%以上。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资金,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新增新能源货车15辆。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区商务局牵头)

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新高地,力争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使用外资1亿美元以上。区级财政预算安排1390万元。

(二十)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重要节点。支持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基地和贸易、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交易平台与口岸、税务、仓储等应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引导银行机构设立专业服务团队,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力争大宗商品贸易额1250亿元。

(二十)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深入推进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加大企业参展扶持力度,安排不少于23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参展,全年组织60家次以上企业赴境内外拓展市场,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大国内贸易险推广应用。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对绿色贸易相关认证给予政策支持,企业首次完成境外注册或认证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加大对服务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国际贸易风险防范,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补助。加大贸易摩擦应对力度。

(二十)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谋划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主体梯队培育,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海外仓”四位一体融合发展,在海外仓建设、品牌出海、独立站创建、“跨境电商+产业带”平台、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给予奖励。落实省市跨境电商奖励政策,支持企业申报省级跨境电商重点建设项目。力争全年跨境电商出口额增幅超25%。

(二十)强化双向投资合作。实施新一轮外资招引激励政策,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进口设备免税等政策。深化开展“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组织境内外活动2场以上。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常态化开展服务及国际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境外投资。扩大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区发改局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86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区级财政预算安排4.54亿元。

(二十)促进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力争全区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权重提升至50%以上。迭代完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向民间资本推介“三张清单”重点项目2个以上,工业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80%。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地方投资项目全流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从立项到投产的一站式服务,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二十)强化要素保障。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专项债等资金支持,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加强环境要素、用地用林等指标保障,保障供应建设用地1000亩。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27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2700万方以上,保持工商业电价在合理区间内稳中有降。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有序推进普陀2号海上风电、展茅工业园区储能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力争新增新型储能5万千瓦以上。

(二十)强化投融资改革供给。持续迭代完善“项目+财力+风险”机制,抓好“千项万亿”重大项目谋划。深化国有“资金资产资源”改革,合规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贷款”组合,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力争全区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稳步缩小。区级财政预算安排2.52亿元。

(二十)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支持农业生产主体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对列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新建设施大棚种植蔬菜项目,区级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按设施大棚造价10%给予叠加补助。支持农事服务中心、省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现代设施农业基地)项目建设,建成省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现代设施农业基地)1个。支持林下中草药规模化发展,对种植道地中草药按照种植面积给予一定补助,新增林下中草药1400亩。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支持开发地方特色险种。

二十九)激发强村富民发展活力。稳妥推进土地二轮延包,新盘活闲置农房160套,支持6个相对薄弱村“政企村”联建帮扶,力争经营性收入8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75%。健全促农增收长效机制,聚焦重点群体,落实落细促进低收入农民增收相关举措,完善低收入农户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三十)全力打造海岛乡村画廊。深化和美乡村“四整治”,围绕农房、管线、村道、田园等重点领域开展系统整治,完成农房改造107栋、村道提升12个村、管线序化1个村、乡村公共停车位80个。续写“海乡画廊”新篇章,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建设区级重点村组团片区3个,推进艺术点亮乡村行动,打造“艺术村长”合作村3个,和美乡村覆盖率达80%以上。加快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治理农村水系6.9公里,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3个,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多田套合”480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000亩。

(三十)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工程。培育发展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运行规范高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没有围墙的创业园”提质升级,深入推进人社部“揭榜领题”试点,培育创业业态20家。加强青年人才入乡创业就业全流程服务保障,新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4个,培育现代“新农人”2000人。

(三十)促进县域发展轴建设。持续推动1条省级“县城—中心镇—重点村”海洋智造发展轴建设,实施重点项目24个,完成年度投资26亿元以上。壮大六横中心镇,支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和清洁能源”产业;持续推进大黄杨尖、五星两个省级重点片区组团建设;争创1个及以上省级重点片区组团。坚持强城兴村融合发展,推动政策性银行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和服务城镇化建设力度,落实按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人口和产业向本岛集中集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5%以上。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高质量完成省、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25亿元。

(三十)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体系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150人次。优化技能培训服务网络,深化“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合理布局培训站点,整合优质培训资源。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依托“无感智推”,提供政策线上推送服务,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完善“区级统筹、镇街落实、社村兜底”的三级帮扶体系,深入落实“131”就业帮扶机制,完成重点群体就业帮扶3000人。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执行最低月工资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定期做好薪酬调查样本采集,动态掌握行业工资水平。

(三十持推进幼有善育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地,深化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发放托育消费券,普惠托位占比稳定在90%以上,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平均月收费价格不超过全区人均可支配收入30%,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较上年度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托小班精细化管理。完善“医育结合”健康指导员制度,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签约率100%。加强特殊儿童托育保障,深化开展困境婴幼儿“免费托育”及发育迟缓婴幼儿“融合托育”等服务。

(三十)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深入推进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推动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100%。深化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推行幼儿园空余托位“月享托”服务,持续推行“城区共享+离岛驿站”,鼓励适托化改造扩容托育资源,确保全区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占比达到80%,公办托育服务区覆盖率达到100%。深化“三证融合”培养模式,保障托班教师培训率达90%,构建兼具海岛适配性与民生温度的托幼服务体系。

(三十)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0套(间)。加强小岛渔农民进城住房需求保障,筹集配租房源30套。落实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

(三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推进养老服务阵地提质升级,持续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6人。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实施“中心+站点”片区化运营,完善村社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与高校团队联合实施“同心护‘宁’”科研项目,提高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和安宁疗护服务可及性。

(三十)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区级“医学高峰”建设,启用普陀医院新大楼,建成东港医院、沈家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入实施“山海”提升工程,推进六横—宁波“医疗甬舟一体化”合作。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万医进修”“百医滚动式进修”和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改革,有序推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拓展“共富方舟·健康守护”行动,推广普及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深化“固定+流动+互联网+AI”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巡回医疗服务900场次,惠及群众1.8万人次。

三十九)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落实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按要求提高低保标准。织密织牢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网络,保持监测范围覆盖户籍总人口的6%以上。推进“物质+服务”综合救助,开展“情暖普陀·海岛暖心”行动,推动救助服务进海岛、进渔村、进家庭,提供困难家庭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1万户次以上,“群帮惠”帮扶困难群体达到1100人次。完成38名残疾人科技辅具适配服务,帮助30名以上孤独症儿童开展孤独症康复训练,实施红十字公益项目1个。

(四十)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与常住人口和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精准对接人口集聚带来的区域性公共服务需求,推动公共服务向流动人口覆盖。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和新市民积分制度,畅通农(渔)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5.96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区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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