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六横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村(居)、镇机关各办(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对2025年12月31日以前镇党委和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件。根据各清理责任单位的初步清理意见,经审核,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拟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因职能调整,继续有效和暂时有效的文件中涉及工作任务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负责实施。
附件:1、六横镇拟继续有效文件目录表
2、六横镇拟废止文件目录表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
六横镇拟继续有效文件目录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启用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行政处罚 专用印章的通知 |
六镇政〔2022〕43号 |
2 |
关于公布《六横镇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的 通知 |
六镇政〔2023〕40号 |
附件2
六横镇拟废止文件目录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调整六横镇林下中草药种植高质量发展扶持补助办法 |
六镇政〔2025〕121号 |
2 |
关于印发《普陀区六横镇创建全国“平安渔业 示范县”“文明渔港”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六镇政〔2023〕5号 |
3 |
关于开展耕地抛荒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六镇政〔2023〕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