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2022年度普陀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报图解.pdf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对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一)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

健全局党委书记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协调和落实,专人进行具体政务公开平台操作的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取得、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及“一事一审”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的事前保密审查、事中流程监督、事后信息核查。同时,密切关注各类网络平台,高度重视、及时答复公众关心的问题,认真配合12345热线做好咨询服务。完善畅督举报途径,高度重视公开投诉及信息公开电话等联系途径,及时受理调查投诉,全年未收到投诉举报信息。

(二)认真做好常态化公开

及时根据最新要求,做好政策文件栏目人事、政策、业务信息、资金下达等各栏目更新和补充、完善。根据人事调整及时做好部门人事信息相关内容调整,及时补充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内容,及时根据一揽子稳经济举措增加国企减租栏目,及时补充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开链接、标题等字段。认真做好部门工作动态每14天至少一次、政府预算执行月度情况、政府和单位部门年度预决算信息、政策文件每3个月至少一次等栏目的固定频率更新,确保常态化公开到位、及时。同时,及时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向区大数据中心依法依规提供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1次。

(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高效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地方债务、中央直达资金、扶贫资金、“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各财政资金信息子栏目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向全社会新公开财政预决算、机关简介、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年度工作报告、产业扶持、预算执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意见征集等32个子栏目内容的政务信息198条,全文电子化100%。其中,重点领域栏目中的产业扶持、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国企减租等新公开内容信息合计28条等。

(四)及时做好预算内容公开

财政预算草案依规在人大批复20日内(3月8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认真指导和督促区本级所有财政拨款单位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按规定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3月28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完成《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并提交区人大审议通过,并及时将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汇总决算公开,所有预算公开单位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按规定公开。同时,结合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积极深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整合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项目,将16项区级专项资金纳入2022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资金合计1.57亿元,并按规定在人大批复预算草案20日内(3月8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3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23年,区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和规范,在工作机制上,不断细化、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督促,推进财政各领域内容公开更充分、更及时。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审核工作,加强对应公开内容的字段、涉敏等审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各应公开栏目的时效性要求,及时公开相应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