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19-116052 公开日期 2019-12-2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发〔2019〕25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及清理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12-2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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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为引导和规范公共环境文明行为,全力打造海上花园城市,根据《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9条规定以及舟政发〔2019〕18号文件《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的通告》,现决定在舟政发〔2019〕18号文件的基础上,新增10处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景观河道,包括桃花茅山水库,沈家门大干河、平阳浦河、鲁家峙2号河、鲁家峙3号河、鲁家峙5号河,东港红旗河,展茅下河角河、流墩头河,登步岛大永河,并整合成名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望遵照执行。

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止洗涤、游泳、

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舟普政发〔2019〕25号(1).pdf

政策解读:《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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