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0-121169 公开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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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2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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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日前印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若干意见》,就普陀区渔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作出了规定。

《若干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的发展理念,坚持“稳基础、补短板、强管理、严执法、促规范”的工作方针,全面夯实提升渔业安全管理基础,排查整治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梳理管控渔业事故安全风险。

《若干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持续强化渔业领域安全管理,全力推动渔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建立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管理网格化、常态化、机制化。

《若干意见》明确了主要措施。通过“船清”、“人清”、“港清”,固化渔业安全管理成效;通过“强基础”、“强责任”、“强培训”,优化渔业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严制度”、“严管理”、“严执法”,细化渔业安全管理举措。

《若干意见》明确了组织保障。要求各地成立渔业领域安全监管专班,强化多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渔业安全生产格局;要求各地充实渔业安全管理力量,足额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推动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和渔办有机融合;要求区安委办、区海洋与渔业局组成渔业安全联合督查考核组,持续加强对各镇(街道、管委会)渔业安全生产的跟踪指导,做实做细渔业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各镇(街道、管委会)、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和船东船长安全责任事故问责、追责制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实行渔业安全生产“一票否优”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

解读机关:区海洋与渔业局

解读人:穆黎敏,13967230030

政策原文: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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