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保护东极生态环境,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规定,结合成本成监审,制定了东极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收费范围
东极镇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居民和暂住人口等,均属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和对象。
(二)收费项目及管理
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三项费用组成。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性质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专款专用。
(三)收费标准
(详见PDF文件)
三、执行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