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农业“双强”驱动农业现代化先行意见精神,有效承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普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普陀区深入推进渔农业“双强”行动促进渔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研究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渔农业“双强”行动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渔农业科技化、机械化、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加速推进海岛渔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乡村振兴战略夯实重要产业物质基础。
二、制定依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入推进渔农业“双强”行动驱动渔农业现代化先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32 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工作举措,保障机制等三大块内容19条。工作举措包括强化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高渔农业科技水平、提升渔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等四方面,共计16条。保障机制3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粮食安全和重要渔农产品供给,对粮油生产基础、蔬菜基地建设及畜牧业发展给予相应的政策配套;二是提高渔农业科技化水平,对承担保种任务的水产类种质资源库(原〔良〕种场)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单位的,给予相应的配套补助;实施登步黄金瓜、普陀水仙等地方特色品种繁育保护工程。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对施用商品有机肥、主要农作物配方肥的生产主体,给予相应补助;三是提高渔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支持省、市级农事服务中心及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现代机械化水平;四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渔农家乐开展提升改造,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第三部分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等跨部门协调机制。二是加大用地保障。全区每年将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产业发展。三是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大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现目标、资金、绩效一体化。对抛荒整治不力、抛荒现象严重的镇(街道)、管委会不予项目立项。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普陀区深入推进“双强”行动促进渔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解读人:郑叶;联系方式:0580-3805549。
政策原文: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深入推进渔农业“双强”行动促进渔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