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加强对村(社)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金使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我街道结合实际,启动了《东港街道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订工作。
二、制订依据
根据《普陀区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操作规程(试行)》《东港街道招标投标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适用于本街道区域内(街道下属便民服务站、经济合作社和社区)进行的工程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本办法共计七个章节,包含职责和分工、项目决策、组织招标、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五个方面及其相关内容。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由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东港街道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解读人:冯舟杰,联系方式:0580-3331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