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3-155353 公开日期 2023-12-2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工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普陀区“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0  10: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数据资源科

为高质量推进全省GM2D示范区建设,普陀结合“浙里食安”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打造,充分发挥“舟山渔场”名优海产品特色优势,围绕“码”上有渔,推进二维码在全区海产品的深度应用,聚力形成具有普陀鲜明地域特征和海洋文化特性的数字化改革样本。近日,区市场监管分局起草了《普陀区“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办法》。

一、制定背景

2022年5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签署三方联合声明,在浙江建设全球首个“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以下简称GM2D)示范区,推动在全球率先完成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全面运用二维码进行供应链管理,为 GM2D全球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标准案例。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GM2D 示范区建设。省委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指出,要纵深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加快打造“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打造市场强省。省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建设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立完善创新性、引领性的市场规则、监管规则。GM2D 示范区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国际性、时代性、引领性的改革工作,对于重塑物品编码治理体系,赋能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增进国际规则互联互通、促进贸易便利化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在签署三方联合声明时指出,浙江建设全球首个 GM2D示范区“具有远见卓识,对全世界至关重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提升全球数字规则话语权要求,高质量推进浙江省“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设,普陀区争创全省第二批GM2D示范区县域先行试点,力争打造具有普陀特色的数字化改革样板。

二、制定重点

(一)完善“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设的资金补助管理规定

一是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和分工制度。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分工,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公开公平、专款专用、强化绩效”原则,确保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是明确资金补助标准。软件提升方面,按实际投入费用在10万元(含)限额内全额补助,超过10万元部分不予补助。硬件改造方面,按照实际投入费用分档补助,实际投入总额不超过1万元(含)的,给予全额补助;实际投入总额1-10万元(含)的,按总额的50%给予补助;实际投入总额10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内(含)部分按50%给予补助,超出部分按60%给予补助,总补助上限15万元/家。数字赋能方面,使用同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计一类,每类产品包装版面设计费在0.5万元(含)限额内全额补助,超过0.5万元部分不予补助,每类产品包装印制费按单版最低起印量费用的50%补助,补助上限1万元/类。技术创新方面,以“GM2D”码为载体,有效突出产品身份证明,在打击混淆产地、冒用商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得实际成果,获得政府表彰、社会认可的,每件次给予1万元奖励。理论研究方面,按认证/认定级别由高至低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省级地方标准的单位(参与单位需排名在前五位),按标准级别由高至低每项标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行业标准及省级地方标准认定为同一级别)。

(二)强化监督管理工作

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压实监管职责。完善了普陀区对“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设中专项资金补助的方式和内容、规范补助的流程。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完成建设项目后向区市场监管分局提交申领表及佐证材料。区市场监管分局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海洋与渔业局会签,区财政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做出审批决定。

三、主要内容

《普陀区“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包括总则、补助方式及标准、补助流程、附则等4章,共14条。

总则包括制定目的及其适用范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原则,区财政局和区市场监管分局的管理专项资金的职责等。补助方式及标准包括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建设项目的内容,按照软件提升、硬件改造、数字赋能、技术创新、理论研究及其他等6个项目设定补助标准等内容。补助流程包括补助申请、补助初审、补助审核和补助发放的各环节流程等规定。附则包括实施日期等。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解读人: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张明

联系方式:0580-6870819


       政策原文: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