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3-155488 公开日期 2023-12-25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海岛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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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数据资源科

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区应急管理起草制定了《舟山市普陀区海岛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和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普陀区自2017 年印发《普陀区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实施方案》以来,我区不断强化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协调机制,贯通交通、海事、卫健等多部门联动,形成了安全高效的海上急救转运通道。截至目前,应急联动机制已覆盖全区18个住人岛屿,合计启用医疗包船384 起,共救助325人,补助资金36.51万元,让我区海岛的大量病患真正享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海岛医疗救助政策,也得到群众交口称赞。但我区海岛众多,特别是东极、六横等岛屿,远离本岛,应急救援经常受台风、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制约,有些病人伤者情况万分紧急,应急救援需争分夺秒又缺乏救援工具。我区应急救援存在短板,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为此,区应急管理局起草制定了《联动机制》,以规范我区海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危重病人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三)《浙江省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浙安委办〔2022〕44号);

(四)《舟山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普发改[2021]15号)。

三、主要内容

《联动机制》明确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队伍协同、交通保障、经费保障、救援程序等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区海岛应急救援联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具体协调指挥海岛应急救援工作。

(二)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按照单位职能承担相应职责。

(三)队伍协同。一是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调动做说明明确,包括消防救援队伍、镇(街道、管委会)综合应急救援队、各类专业队伍、驻军、武警力量、社会救援力量等。同时,二是着重对岛际队伍联动做了部署安排:(1)六横镇、虾峙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企业专业救援队互为救援支撑,桃花镇为辅助支撑。(2)桃花镇、蚂蚁岛、登步岛综合应急救援队互为主要救援支撑,沈家门街道综合救援队为辅助支撑。(3)东极镇、白沙岛以自救为主,东港街道、展茅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为辅助支撑,区联动办联系普朱管委会作为后援支撑。

(四)交通保障。一是车辆保障。属地政府负责海岛救援队伍、物资运输车辆保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人员和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二是船只保障。1、客轮。有正常交通船班的,选择乘坐岛际交通船班。正常船班无法满足要求的,属地政府应立即对接区交通运输局,商请调派客渡应急运力予以专船保障;2、公务船舶。天气恶劣、客轮无法满足保障要求情况下,属地政府应上报区联动办,由区联动办协调公务船舶保障;3、拖轮。天气特别恶劣、公务船舶无法满足保障要求情况下,属地政府应对接区经信局或区应急管理局,商请调派拖轮保障;三是直升机保障。天气允许情况下,出现特别危重情况,海上交通无法保障应急救援时间需求时,按程序申请调用应急救援(警用)直升机,需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准。

(五)经费保障。区财政负责全区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经费保障。海岛应急救援调度船舶及救援直升机产生的费用,按照一事一结的原则结算,由区政府、各镇(街道、管委会)、救援对象各负担三分之一。

(六)救援程序。一是机制启动。由各镇(街道、管委会)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启动救援联动机制。二是指挥协调。1.前方指挥部。原则上由属地相关负责人担任前方指挥长,统筹负责前方救援指挥。2.后方指挥部。一般应急处置原则上由区联动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指挥长,提出处置建议,综合协调队伍、物资等参与救援。

四、适用范围

《救援机制》适用于普陀区行政区域内海岛居民。

五、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舟山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解读人:舟山市普陀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周浩华,联系电话:0580-3022160。


政策原文: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海岛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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