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属有关单位:
2023年普陀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今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89个,其中实施类项目70个,年度计划投资100.8亿元;预备类项目18个。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完成年度形象进度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配合联动,强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尤其针对年度新开工项目,要合理安排前期节点计划,及早启动前期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促进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开门红”、“全年红”。
二、积极推进,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要素资源。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服务保障意识,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前介入、精准服务,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在征地拆迁、政策、用地、能耗、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点建设项目的意义,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有序推进。强化投资监管,建立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廉政建设,按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体系和制度,努力创造廉洁工程。
四、及时准确,加强调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各单位要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每月项目完成情况的报送工作,实行项目完成情况月报制度。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区重点办。二是根据年度目标任务按月分解项目投资和形象进度安排(附件3),并于2023年2月25日前报送区重点办。三是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类)建设单位要认真填报《2023年普陀区重点建设项目月度形象进度表》(附件4),于每月25日前上报所属镇、街道、管委会,各镇、街道、管委会汇总后于每月26日前报送区重点办。
区重点办联系人:史超裕,联系电话:3023035。
索引号 | 11330903002639203Y/2023-144745 | 公开日期 | 2023-02-09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关于下达2023年普陀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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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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