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
为充分展示海上花园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外在形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要求,巩固拓展整洁村庄专项行动成果,高标提升社区人居环境质量,构建整体大美、具有海岛气质的社区风貌,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结合《舟山市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舟山市渔农村环境全域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3年)》《普朱功能区村(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发展建设要求,从社区环境整治“小切口”入手,推动社区风貌“大变化”、颜值“大提升”,为展现美丽海岛建设新图景,高水平建设“两大圣(胜)地”奠定基础。
二、提升内容
以“五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沟渠、清庭院、清残垣断壁)、“五无”(无失管农田、无废旧设施、无脏乱棚架、无破旧围栏、无废旧农膜和废弃物包装)为重点,提升社区环境,实现由“清脏”向“治乱”转变、“清脏”向“美化”转变、“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
(一)清垃圾。彻底清理社区主干道两侧及村内道路、房前屋后、社区周边、浅滩近海、公共场所等各类积存垃圾(包括塑料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社区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垃圾箱种类、容量符合要求,摆放选址合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
(二)清杂物。彻底清理社区主干道两侧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社区内堆放、散落的砖头瓦块等。确保社区内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农用工具)乱放、粪土乱堆、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
(三)清沟渠。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确保无污水塘、臭水沟,河塘水面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河岸边无生产堆积的各类垃圾。社区污水处理终端和管网,无破损设施设备、管网破损外溢、污水直排、排放不达标等。社区内无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直排厕所和旱厕。
(四)清庭院。动员清除居民院落内外垃圾、杂物、杂草。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生活用品、农用工具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整齐,无乱搭建现象。教育引导美丽庭院创建,做到院落整齐美观。
(五)清残垣断壁。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垣断壁,使社区内从主干道到小巷整治通畅。对社区内两侧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和残垣断墙,有修整利用价值的要限期修缮,无修整利用价值的要限期拆除并进行清运,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对社区内规划红线内私自建设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棚屋等违章建筑要限期全部拆除,做到房屋主体或院墙外无私搭乱建、社区街道视野开阔。
(六)无失管农田。开展抛荒地整治,杜绝农田抛荒。加强闲置土地和抛荒土地整治利用,强化因粗放管理导致杂草丛生地块的管理,严防严治“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的入侵。
(七)无废旧设施。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更新、维修和改造建设标准低、使用功能差、布局不合理的设施大棚、栏舍、生产管理用房。依法拆除农业生产区域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动员和引导业主拆除没有实际用途、废弃的设施。
(八)无脏乱棚架。引导农业主体(居民)拆除或改造老化严重、锈迹明显、骨架变形的棚室和菜架等。及时扶正已经倾斜、倒伏的棚架,清理棚架内外杂物,及时处理破损缠绕的棚膜,加强修补有明显破损、开口现象的棚膜。
(九)无破旧围栏。引导群众及时清理田园无实际用途的护栏,拆除倒塌、存在安全隐患、无实际用途的围栏。维护保养小菜园四周的篱笆栅栏,扶正加固倾斜的围栏,并做好防锈措施,清理围栏上攀爬的枯枝、杂草。
(十)无废旧农膜和废弃物包装。强化沟渠、河流等水域农膜、编织袋和农药包装等垃圾漂浮物的日常监管,做好田埂、角落、取水处等重点区域废弃包装物清理。结合乱堆乱放问题整治,引导农户及时清理和收拢各类尼龙绳、纤维棒、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用具。
三、奖惩机制
形成“周汇总,月打分,季考核”制度,当月考核未达到70分的社区,社区主要负责人需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作情况说明。一年内累计2次70分以下或年终考核低于70分的,被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通报批评的,被省级党报党刊电视等媒体曝光或对省市有关部门督办事项落实不力的,新区聚焦、电视问政等曝光后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社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评优评先资格,并对有关经济合作社及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连续三个月月考核高于85分且排在首位的社区在年底评优评先中对社区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作优先考虑,在社区资金补助方面予以倾斜。每季度由委领导小组对功能区村(社区)进行考核,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度排名功能区前三名村(社区)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的奖励。排名功能区后三名的村(社区),由镇从下一个年度中,扣除相应补助资金,具体标准:末位排名第一名扣除5万元、第二名扣除3万元、第三名扣除2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化、持久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镇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包村领导、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抓促工作开展、强化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全力抓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提升氛围。各社区要加强宣传渠道,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意义、方法、目标、要求,教育引导群众做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保洁员、宣传员、监督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迅速投入到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中,确保攻坚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奖惩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镇政府将采取现场督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办法,推进群众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新闻媒体监督、相关职能部门长效管理的监管体系。对全域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发现问题不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大专项投入,落实资金保障。社区在开展攻坚行动中,要明确骨干力量,确立专人专班,充分整合运用各级各类项目资金、平台资金等,对照目标任务,综合运用资金,按时按效推进。镇财政加强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财政支持保障,确保行动顺利有序开展。
(五)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要大力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建立一整套从保洁到巡查到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本地环境革命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各社区要积极开展春、秋季大清扫活动,落实“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门前三包”、病媒生物综合防治等措施,从村民自治入手推进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附件:1.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社区结对表
3.普朱功能区村(社区)环境全域提升考核标准
附件1
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戚红海 普陀山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沈姗姗 普陀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徐友良 普陀山镇人大主席
胡军飞 普陀山镇党委副书记
钟 翔 普陀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魏 政 普陀山镇党委委员、普陀山司法分局局长
罗建兵 普陀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王 舟 普陀山镇党委委员
范凯华 普陀山镇党委委员
李平燕 普陀山镇党委委员
顾 烨 普陀山镇副镇长
韦巧慧 普陀山镇副镇长
成 员:袁千惠 普陀山镇党建办主任
夏波波 普陀山镇综治办主任
孙 亮 普陀山镇社发办主任
陈宇强 普陀山镇村镇办副主任
蒋 磊 普陀山镇纪委副书记
冯琳郁 普陀山镇团委书记
李海平 龙沙社区书记
戴军磊 白华社区书记
叶祖良 中山社区书记
江海平 合兴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办,顾烨任办公室主任,陈宇强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牵头组织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以上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成员若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社区结对表
镇领导 | 包干社区 | 社区负责人 | 联络员 |
范凯华、李平燕、韦巧慧 | 龙沙社区 | 李海平 | 芦臻宇 |
胡军飞、顾烨 | 中山社区 | 叶祖良 | 张娌娜 |
钟翔、魏政 | 合兴社区 | 江海平 | 徐芳露 |
徐友良、罗建兵、王舟 | 白华社区 | 戴军磊 | 戚应杰 |
附件3
普朱功能区村(社区)环境全域提升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 分值 | 得分 |
1 | 环境卫生 (45分) | 彻底清理社村(社区)主干道两侧及村内道路、房前屋后、村(社区)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确保村(社区)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5分; | 8 | |
2 | 村(社区)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垃圾箱种类、容量符合要求,摆放选址合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垃圾箱、垃圾房满溢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8 | ||
3 | 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应分尽分,日产日清,收集、运输过程中无混收、混运等问题,每发现一户生活垃圾未分类或分类不准确的扣0.5分; | 8 | ||
4 | 村(社区)内污水处理终端和管网,无破损设施设备、管网破损外溢、污水直排、排放不达标等,沟渠、河道垃圾污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村(社区)内无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直排厕所和旱厕,每发现一处扣1分; | 8 | ||
5 | 清除居民院落内外垃圾、杂物、杂草。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生活用品、农用工具、柴堆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整齐,无乱搭建现象。每发现一户院内外乱堆放扣0.5分; | 8 | ||
6 | 有季节性抛荒的,每处扣0.5分,农作物种植明显插荒、杂乱情况的,扣0.5分; | 5 | ||
7 | 村容村貌 (35分)
| 确保村(社区)内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农用工具)乱放、粪土乱堆、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村(社区)内及主干道两侧每发现一处杂物扣1分; | 10 | |
8 | 村(社区)内路灯、护栏、路牌、牌匾、标识、宣传栏设置规范、有序,无破损、无安全隐患,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破损、有安全隐患的扣1分; | 8 | ||
9 | 对村(社区)内规划红线内私自建设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棚屋等违章建筑要限期全部拆除,做到房屋主体或院墙外无私搭乱建、村庄街道视野开阔。每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扣2分; | 8 | ||
10 | 田间有农药肥料废弃物包装和废旧农膜、棚架有脏乱、有倾斜、倒伏的、田间发现秸秆焚烧的,农田有无序堆放陈年杂物、柴草树枝、生产废料、建筑材料的,田埂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杂草未及时清理,农田设施有老化严重、锈迹明显、骨架变形等,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9 | ||
11 | 绿化美化(5分) | 村(社区)、道路两侧、庭院绿化美化良好、应绿尽绿,每发现一处较明显绿化缺失的扣1分; | 5 | |
12 | 长效管理(15分) | 未建立完善保洁及检查考核制度的扣2分,未建立门前三包制度的扣2分,未将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治理等纳入村规民约的扣2分; | 15 | |
合 计 | 100 |
附件:普镇政〔2022〕35号关于印发《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本文政策解读:关于《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