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展示海上花园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外在形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要求,巩固拓展整洁村庄专项行动成果,高标提升社区人居环境质量,构建整体大美、具有海岛气质的社区风貌,结合实际,正式启动了《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的起草制订工作。
二、制订依据
《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根据《舟山市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舟山市渔农村环境全域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3年)》《普朱功能区村(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发展建设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以“五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沟渠、清庭院、清残垣断壁)、“五无”(无失管农田、无废旧设施、无脏乱棚架、无破旧围栏、无废旧农膜和废弃物包装)为重点,提升社区环境,实现由“清脏”向“治乱”转变、“清脏”向“美化”转变、“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由普陀山人民政府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村镇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解读人:陈宇强,联系方式:0580-620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