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虾峙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主要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8年第372号)的规定。
二、清理范围
对虾峙镇2023年4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主要内容
《关于公布虾峙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公布了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8件。其中,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拟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四、执行时间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80-605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