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一、起草背景
为了推动普陀国际健康产业中心省级科技孵化器的发展,有效发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结合普陀大健康产业发展实际,我局联合区科技局和区卫健局起草了《浙江省舟山普陀国际健康产业中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初稿。
二、主要内容
《浙江省舟山普陀国际健康产业中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基本框架为总则、职责分工、支持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附则五个部分。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舟山普陀国际健康产业中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制订由区财政局会同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方式为区财政局行财科 工作人员 刘力华0580-3062877;区科技局 科技管理科 科长 夏方艳3815623;区卫健局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心 工作人员 金宇 电话:0580-3802998。
图解版:
政策原文:http://www.putuo.gov.cn/art/2024/8/16/art_1229698819_1663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