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关于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经审核,决定废止(失效)2件,保留2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2月21日起施行。
附件:1、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废止(失效)文件目录表
2、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文件目录表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废止(失效)文件目录表
序号 | 发文字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普建 〔2021〕44号 |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提质全覆盖考核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 2021年6月1日 |
2 | 普建 〔2022〕117号 |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普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2年12月20日 |
附件2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文件目录表
序号 | 发文字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普建 〔2023〕28号 |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舟山市普陀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印发《普陀区居民小区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23年5月9日 |
2 | 普建 〔2023〕68号 | 关于公布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