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财政、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区块建设、城西开发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数字化改革、政务公开、金融、发展改革、粮食、军民融合、国家安全、人民武装、对口支援、流动人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外事、台湾事务、口岸、对外开放、打击走私、海防、统计、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机关事务、档案、地方志、驻外联络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区数据局、区口岸与海防管理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区委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委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档案馆(区史志研究室)、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普陀支局、区人民武装部、驻普陀部队、区消防救援大队、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各银行金融机构、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