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3-150999 公开日期 2023-05-3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发〔2023〕15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及清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LPTD00-2023-0004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3-06-07  10: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争创大宗商品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目标,深入实施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坚定扛起现代海洋城市中心城区使命担当,以扬优势、拉长板、强特色为主线,以服务船舶、船东、船员为重点,以功能岛开发为引擎,以““一楼一园一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建设要素高集聚、服务高标准、产城高融合、发展高质量的国际海事服务基地,为全市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现代化新普陀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对标国际。锚定自贸港战略探索,深化与RCEP、CPTPP等成员国之间的国际合作,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对标海事服务世界一流标准,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倾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海事服务基地。

2.服务全球。立足双循环枢纽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强化对外功能,打造以国际海事服务为主特色的全球海洋城市功能性节点。推动国际海事服务从基础性服务向中高端服务拓展升级,以服务功能优化产业生态圈,促进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集群化发展、全链条构建,提升基地服务全球的能级。

3.错位协同。发挥区位特色优势,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以国际海事服务支撑宁波舟山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跨区一体协同,共建海洋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推进海事、港航、边检等部门一体化集成,全力构建资源共享、服务共联、标准互认、执法互助的““大海事一体化””服务新格局。

(三)发展定位。

充分发挥系列国家战略的牵引作用,抢抓争创大宗商品特色自由贸易港契机,提升在航运中心、海洋科技、海事金融与法律、港口与物流、城市吸引力与竞争力等五方面国际海事服务综合排名。全力打造:

1.补给中继首选港。充分发挥国际航线交汇、年过往船舶超10万艘次的区位优势,全面提升海事综合补给效率、价格、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以保税燃料加注为切入点,向综合补给、免税国际购迭代,构建““全球采购、一站补给””的贸易大格局,打造全球补给中继首选港。

2.海事服务特色城。强化海洋强国建设责任担当,统筹全域主攻国际海事服务。依托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海洋公园等优势,以国际海事服务特色产业为纽带,联动临港制造、海洋生物、海洋旅游等支柱产业,构建多点开花的国际海事服务全链条发展体系,进一步推动普陀融入全球化、推进国际化、实现特色化。

3.向海开放先行区。强化开放合作““大气魄””,在向海开放中打头阵当先锋,打造全国海上开放最前沿。深刻把握发展新格局,以及国际海事服务产业的技术新突破、发展新趋势,强化重点领域先行、强化全过程开放,在国际海事服务领域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发挥先行探索、开放引领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开放发展积极探路。

(四)空间布局。

立足全市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总体规划,充分把握海事服务产业链长、协同性强的特点,坚持““全域空间、全链构建、分类集聚、齐抓共建””,以““一中心两基站””重点建设,带动全域海事整体跃升,打造““1小时海事服务圈””。

““一中心””,即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中心区(南翼),依托东港、沈家门成熟的商务配套,统筹小干、集聚区(东部区块),联动岛北、新城区块,递进建设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中心区。以““一楼””为抓手,加快海事服务企业多元集聚,积极发展船舶融资、船舶设计、研究、保险、交易、贸易、融资租赁等高端海事服务产业,探索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吸引全国全球性各类海事服务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入驻,打造国际海事““总部经济””区。以““一平台””为抓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融合,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一体集成,深化““普渔乐””综合海事服务平台建设,畅通国际国内两大板块,创新建设国际海事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国际海事服务全面融入全市““单一窗口””建设,试点推进““一站式””办理。

““两基站””,即南部基站、东部基站。其中,南部基站依托六横、虾峙全球修造船基地,围绕已成型修造船产业集群,以及中石化、浙能LNG接收站等重大项目建设,东、西白莲、湖泥、金钵盂等功能岛建设,重点发展船舶修造产业、绿色海工装备制造、金属储运加工、外轮供应等产业。东部基站依托朱家尖西岙产业园发挥区域、口岸和旅游资源优势,推动邮轮产业做大做强,布局仓储、冷链和机修功能,规划发展往返外锚地的““海上巴士””,重点发展邮轮、锚地综合海事服务、船员服务等产业。以““一园””为抓手,推动海事服务实体产业集聚发展。

(五)建设目标。

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按照:三年起势、五年蓄“市”,十年基本建成国际海事服务基地,中远期达成:

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按照:三年起势、五年蓄“市”,、十年成“都”的步骤,迭代推进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中远期达成:

——千亿级产业集群。。海事服务产业总产出突破100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15%以上。

——千家企业集聚规模。入驻各类海事服务企业超千家,其中,国内外知名海事服务企业超百家。

——国际船用燃料加注、结算中心。保税燃油年供应量突破500万吨,占全市一半,年结算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加快形成国际船舶甲醇、氢、氨、LNG供应体系,供应结算量占全国1/4以上。

——国际船舶维修基地。国际船舶修理量占全国1/3以上。

——国际船舶综合服务基地。船舶物料供货值突破100亿元;船舶交易额突破100亿元;海事金融贷款投放额突破300亿元;航运保险风险保障突破5000亿元。

——国际船员服务基地。吸引外地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超万人,船员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成为全国国际海员的重要聚集地。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保税燃料加注、船舶维修、航运服务为主导,以海事金融、船舶供应、船员服务为特色,以船舶管理、邮轮游艇、海事信息服务为配套的““3×3””产业发展矩阵。按照全市总体品牌定位,打响““舟山船修””““舟山船供””““舟山船员””等一批国际海事专业服务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以港口功能高效为核心的基础设施体系。

1.提升港口基础设施功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港口新能源补给、蓝碳收储、岸基站、海上感知设施设备等保障设施。有序推动油气、煤炭、有色金属等大宗货物专业深水码头建设。分步启动实施集装箱码头建设,研究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提升条帚门30万吨级主航道双向通航功能,新建六横南15万吨级航道,完善航道夜间安全通航能力。加快虾峙北扩大锚地等建设,高标准打造一站式新型锚地,建设满足超大型船舶锚泊需求锚地,提升数字化水平。

2.优化集疏运网络体系。以江海联运为核心,大力发展陆海、管海、空海、铁海等多式联运,提升中转效率。持续加强与沿江省(市)港口城市对接,打通长江中上游地区物流节点。深化江海直达船舶““运力池””,争取2030年运力达20万载重吨以上。加密班轮化运输航次航线,打造““船港货””一体化组织模式。全面加强海港、陆港、空港、邮轮港的配套功能建设。完善区内集疏港公路网络,推进直通腹地公路网建设。谋划六横佛渡港区铁路支线项目。规划建设以普陀为起点的输油、输气管道。

3.加快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快西岙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园建设,集成仓储物流、加工维修、综合办公、船员换班等服务功能。推进小干专业化仓储园区建设,设置公共船用油漆、润滑油仓库、保税仓、配套码头等设施,打造加注船““一船多能””和特种品供应的主要岸基支点。培育壮大海事产业专业交易平台市场,培育第三方数字化交易平台,持续做大交易市场规模,支持平台对接政府口岸、金融等公共平台数据。

(二)建设以港产城融合为核心的产业集聚体系。

4.促进海事产业集群化发展。以重大项目与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发展,构建特色岛群发展体系,加快““一岛一功能””建设。推进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配套产业““3×3””普陀国际海事服务特色化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形成规模效应。积极发展船舶供应、船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增强代理、结算、修缮、后勤补给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港口枢纽经济。依托海洋城市资源,推动海事航运与互联网、大数据、文化产业等融合发展,培育独具特色的航运服务新生态。

5.加快海事产业全链条构建。加强海事产业与地方主导产业的大融合、链群配。以船舶修造为牵引,积极推进高端海工、船舶等先进制造与海事融合互动。聚焦海洋生物技术研发、食品、保健品,促进水产精深加工业与海事融合互动。推动产业““线上线下””联动发展,依托““普渔乐””等平台,深化海事渔业综合服务全球贸易与海事融合互动。加快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发展服务优质、便捷舒适的海岛旅游、佛禅文化旅游与海事融合互动。加快构建集医药与生物技术研发、医疗器械、数字医疗服务、医药流通于一体的生命健康产业与海事融合互动。

6.以海事产业引领城市发展。统筹港产城资源,充分发挥金融、商贸等服务业聚集优势,鼓励海事航运、物流等企业总部或区域中心落户,大力发展海事航运总部经济,促进传统海事航运企业转型升级,构建海事要素配置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打造一批海事特色标志性楼宇。完善各类海事行业协会组织。依托中石化全球燃供油中心、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区域能源消费结算中心,做大做强数字能源贸易平台。培育开放包容的国际氛围,建设宜居便利的生活环境,打造多元、友好、充满活力的国际化海事城市。

(三)建设以配置能力提升为核心的对外开放体系。

7.培育开放竞争优势。围绕大宗商品特色自贸港建设目标,复制推广、参考借鉴制度创新成果,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海事服务规则,探索普陀海事服务领域制度型开放。拓展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国际港口合作。充分利用宁波舟山港启运港退税政策,集聚相关海事服务企业,增强港口货物吸附、服务辐射能力。积极争取国际船籍港政策,自贸区港““零关税””政策。探索普陀山机场、朱家尖邮轮码头、东港商圈合理设置离境退税点,满足购物消费需求。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运、贸易、外供等海事服务全链条,推动运输和通关便利化、一体化。提高口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设多功能口岸公共信息平台,综合配套服务港口、锚地及集疏运体系,打通““口岸+物流””各环节,持续创新通关便利化措施,探索试点进口货物第三方检验、““先查验后装运””等监管模式,吸引国际海事、航运、物流要素集聚。围绕海事服务惠企落地全链条、成长发展全生命周期,提供全场景一站式服务。

9.促进投资主体多元。进一步吸引国内外投资主体参与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招引多元化国际贸易、服务等运营主体,持续加大资本有序扩张力度。加快港口服务企业制度改革,支持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海事服务产业,对外商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涉及海事服务领域相关产业项目给予奖励支持。有效融合内外资利用与产业升级、基地建设,推动普陀海事服务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

(四)建设以特色辨识度为核心的海事高端服务体系。

10.推动海事金融发展。以自贸金融港建设为依托,加快构建海事金融多元业态,打响普陀““海事金融””品牌。争取海事金融领域开放试点,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深化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建设。发展航运期货,护航实体海事企业。逐步做大船舶交易规模,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大力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争取飞机融资租赁省级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发展海事保险经纪,争取获批全国性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牌照。引导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积极推出航运金融衍生品业务。

11.提升信息咨询服务能力。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抓手,推动国际海事服务业体系化升级。推动海事信息、海事论坛、法律仲裁、文化会展等业态集聚,增强对海事服务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吸附力、掌控力和引领力。构建海事产业创新联盟、众创平台、科技成果交易转化等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国际海事信息咨询服务的良好生态圈。依托世界油商大会等大型会议影响力,举办多层次的航运服务、船舶维修、海事配套等专业会展、论坛,扩大信息服务影响力、专业度。

12.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全力打造国际船员驿站,提供船员换班、考试培训、会议沙龙、住宿餐饮、旅游休闲等““一站式””便利化服务。建设船员线上服务平台,为国际船员求职应聘、业务办理、政策查询等提供便利化服务。加大对领军型和紧缺型海事人才招引力度。给予海事人才医疗保障、户籍办理、子女入学、人才公寓等保障服务。组织海事企业加入国际船舶供应商协会(ISSA)等国际、国内行业组织,加强人才培养。联合高校加强对国际船员开展职业和技能培训。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领先的国际船员服务基地。

(五)建设以海洋治理能力优化为核心的绿色发展体系。

13.构建绿色海事格局。加强新技术、新材料在海事领域的示范引领。加快建设绿色港口、绿色修船、绿色航运组织系统建设,重点指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瞄准““3060””双碳目标,先行推动海事新能源应用,加快形成船舶甲醇、氢、氨、LNG应用体系,创新探索蓝碳交易、应用产业链,探索CCUS产业化模式。健全海事领域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体系。探索海洋环境跨区域联防联治模式和路径。

14.提升海洋科技水平。依托东海实验室,强化合作应用,聚焦海洋环境立体感知、海洋动力系统、海洋绿色资源,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海洋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船舶修造业为基础,积极发展海洋装备,全面融入全球海洋科技新分工体系,攻坚““卡脖子””的治海关键技术,强化科技探海,引导科技入海,在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科考、装备制造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15.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提升城市在全球海洋领域的影响力,加强与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合作与交流,争取与前30强城市建立伙伴关系,开展产业链分工合作。以双屿港文化、特色民俗大会等活动强化文化合作交流。重视海洋标准的创新建立,主动发出““普陀声音””。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群的合作,共建高层共商决策机制,加强港口与内陆腹地联动,增强海洋经济纵深,提升海洋治理话语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贸中心,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建立会商机制,协调解决海事服务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难点和问题。

(二)加强政策保障。围绕国际海事服务发展自由化、便利化,积极向海关、边检等部门争取政策创新。突破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在金融、财税、监管、跨境服务等方面的政策障碍,逐步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推动各类要素便捷高效流动。

(三)加强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推送、视频宣传片、项目推介会、论坛峰会等,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推介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提高普陀在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附则

本意见自2023年5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pdf

政策解读:普陀区自贸中心关于《普陀区关于加快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